ch04 霍頓引言 英國流浪漢書籍與古老習俗
關於流浪漢的英文書籍
我現在必須談談在《流浪者之書》(Liber Vagatorum)在德國流行五十年後,在英國出現的關於流浪漢的小書。其中第一本也是最主要的一本是由托馬斯·哈曼(Thomas Harman)編輯的,他是一位生活在伊麗莎白女王時代的紳士,似乎將他相當一部分時間花在查明惡棍和乞丐的詭計和伎倆上。通過將他的作品與《流浪者之書》進行仔細比較,我毫不猶豫地說,他從路德編輯的德國作品中獲得了想法和總體安排,以及大量的內容。哈曼的書名是:《對普通乞丐的警告,為其祖國的利益而發布》(A Caueat for Cvrsetors vulgarely Called Vagabones, set forth for the vtilitie and profit of his naturell countrey)。
這本書首次出版於1566年。它非常受歡迎,很快就發行了四個版本,最後一個版本「由原作者增補擴充,附有第二次逮捕假裝癲癇者的故事,以及他行為和懲罰的真實報告,令聽者或讀者驚嘆不已。」
四個版本的日期是——
威廉·格里菲斯1566
威廉同上1567
. . . . . . . .1567
亨利·米德爾頓1573
第三版的印刷商不詳。這本書的獻詞,考慮到主題的性質,獻給什魯斯伯里伯爵夫人伊麗莎白,顯得有些不一致。它像《流浪者之書》(Liber Vagatorum)一樣,簡短而生動地描述了不同種類的乞丐,並以一本黑話詞典作結。
關於這個主題的下一部作品在英國出版於九年之後:
《流浪者兄弟會,附詐騙者與騙子的狡猾團伙描述;另附二十五種惡棍,又稱四分之一惡棍。由科克·洛雷爾永遠確認。》(The Fraternitye of Vacabondes, with a Description of the crafty Company of Cousoners and Shifters; whereunto also is adioyned the XXV Orders of Knaues, other wise called a Quartern of Knaues. Confirmed for ever by Cocke Lorell.)(倫敦,約翰·奧德利,四開本,1575年)。8
有些人推測這是一部由印刷商奧德利(Audley)原創編纂的作品;但這本小書,或許比哈曼(Harman)的書,更能看出德國作品的痕跡。「二十五種惡棍」(XXV Orders of Knaues)的數量與《流浪者之書》(Liber Vagatorum)中描述的數量幾乎相同,而且兩者中對乞丐伎倆和服裝的描述也非常相似。有穿著補丁斗篷的惡棍,他們帶著妻子和「情婦」乞討;有偽造執照和信件,假裝為醫院募捐的;有患癲癇病的,人數眾多;有些沒有舌頭,帶著信件,聲稱這些信件已由他們來自的城鎮當局簽署和蓋章;還有一些「淡水水手」,講述可怕海難的故事,以及更多,所有這些都以相似的詞語描述,無論是在《流浪者之書》、哈曼還是奧德利的書頁中。因此,有理由推測,德國的記載在英國發行任何此類作品半個世紀之前就已在國外人民手中流傳,副本必然已傳入英國,而其他兩部作品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從這些副本中衍生出來的。
我或許可以指出,此後不久又出版了其他關於英國流浪漢的記載。這個主題變得流行起來,結果是對這類書籍的需求。哈里森(Harrison)在《霍林謝德編年史》(Holinshed’s Chronicle)(1577年)前言的《英格蘭描述》(Description of England)中,描述了不同階層的乞丐。格林(Greene)約在1592年寫了幾部作品,主要基於老哈曼的書;而德克爾(Decker)在二十年後,提供了類似的一批作品,描述了他那個時代的流浪漢和放蕩人物。
莎士比亞(Shakespeare)以及當時的其他劇作家,也在他們的戲劇中引入了乞丐和托缽僧,他們在英國與吉普賽人有很大程度的聯繫。
英國乞丐的古老習俗
在《流浪者之書》(Liber Vagatorum)中,那些提及乞丐習俗和伎倆的段落,很少能通過參考英國早期法律和法規得到闡釋。
那些經常被提及的、由民政當局授予值得幫助的窮人的許可證或「帶印章的信件」,在亨利八世統治時期(1531年)通過的《流浪者管理法案》中被提及為英國的慣例。該法案規定,教區官員必須調查窮人的狀況,並查明哪些人是真正無能為力,哪些人是騙子。對於真正有需要的人,允許在特定區域內乞討,「並且」,該法案說,「應向每個人發放一封信件,其中包含該人的姓名,證明他被授權乞討,以及他被指定乞討的範圍,該信件應蓋有百戶區、拉普區、瓦彭塔克區、城市或自治市鎮的印章,並由上述一名法官或官員簽名。」
我幾乎不需要指出,在那個時代,當很少有公職人員會寫字時,印章被視為權威和真實性的標誌,而隨著書寫藝術的普及,親筆簽名取代了印章。伊麗莎白時代的英國流浪漢,在談到他的護照時,稱之為他的JARKE或JARKEMAN,即他的蓋章文件。他本世紀的後代會稱之為他的LINES,即他的書面文件。黑話術語JARKE幾乎已過時,但大印章的強大魔力仍然被乞丐們記住並加以利用。當他們中的一些人今天帶著一份虛假文件去見農民,授權他們為某次可怕的礦難受害者募集捐款時,這份文件上覆蓋著看似真實的簽名,通常還會飾以一個巨大的印章。
在德國,習慣上(參見第34頁)由牧師或書記員在講壇上宣讀這些乞討許可證,以便會眾知道哪些在門口等候的窮人值得施捨。有時,就像Dützbetterin,或假裝「產婦」的例子一樣,這裡講述了一個關於她的軼事,牧師們被偽造的文件所欺騙。
在第17頁,提到了那些曾經跋涉全國,並在任何慈善學校暫住一段時間的流浪學生。這些學生在旅途中常常遇到惡棍和流浪漢,有時甚至加入他們的流浪生涯,在這種情況下,他們為自己贏得了「卡梅西爾」(Kammesierers)或「有學問的乞丐」的稱號。這些流浪學者在亨利八世時代的英國也能遇到——我相信,在愛爾蘭,直到上個世紀末期仍有。再次審查1531年的《流浪者法案》,我們發現牛津和劍橋的貧困學生從一個郡流浪到另一個郡是常見的習俗。該法規為他們提供了一份由教區長、校長或副校長簽署的文件,作為他們的護照。如果沒有這份許可證,他們就會被視為流浪者,並相應地受到鞭打。